長沙市公安局2018年執(zhí)法執(zhí)勤車輛采購公開招標公告
湖南國聯(lián)招標有限公司 受長沙市公安局的委托,對2018年執(zhí)法執(zhí)勤車輛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,現(xiàn)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投標。
1、采購項目的名稱:2018年執(zhí)法執(zhí)勤車輛采購
用途、數(shù)量、簡要技術要求或者采購項目的性質(zhì):
1.1、項目名稱:2018年執(zhí)法執(zhí)勤車輛采購
1.2、項目標段信息:
標段編號 | 標段名 | 總價(元) |
---|---|---|
1 | 執(zhí)法執(zhí)勤車輛(標段一) | 9550000 |
2 | 執(zhí)法執(zhí)勤車輛(標段二) | 2390000 |
1.3、項目其他情況說明:
其它用途、數(shù)量、簡要技術要求或者采購項目的性質(zhì)詳見招標文件第八章內(nèi)容。
2、項目編號
政府采購編號:CSCG-201810300005
委托代理編號:0646-184HNGLN0670
3、項目預算(元):11940000
4、投標人資格要求:
4.1、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:
投標人需具備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的基本資格條件,并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文件:(1)投標人為營利法人的,應提交營業(yè)執(zhí)照的復印件;投標人為依法允許經(jīng)營的事業(yè)單位的,應提交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;投標人為非法人組織的,應提交依法登記證書復印件;投標人為自然人的,應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;(2)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,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: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:《稅務登記證》復印件,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(納稅憑證復印件),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(xié)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(收據(jù)復印件),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。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:《社會保險登記證》復印件,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(繳費憑證復印件),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(xié)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(收據(jù)復印件),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。(3)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(quán)委托書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(格式見投標文件組成附件1、附件2),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;(4)提供2017年度經(jīng)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(至少包含資產(chǎn)負債表、利潤表和現(xiàn)金流量表),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;(5)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(nèi)在經(jīng)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。
4.2、投標人特定資格條件:
無
5、招標文件獲?。?/p>
5.1、凡符合投標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,請登錄《長沙市政府采購網(wǎng)》(http://changs.ccgp-hunan.gov.cn)和《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》(http://ggzy.changsha.gov.cn)下載招標文件。
5.2、各投標人自行在以上網(wǎng)站下載或查閱招標相關文件和資料等,恕不另行通知,如有遺漏招標采購單位概不負責。
5.3、招標文件的紙質(zhì)和電子版本,以在政府采購網(wǎng)站公告的為準。
6、投標截止時間、開標時間及地點:
6.1、投標截止:年月 日 時止,超過截止時間的投標將被拒絕(☆)。
6.2、開標時間: 年 月 日 時。
6.3、開標地點: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【長沙市岳麓區(qū)岳華路279號(岳華路與府中路交匯處)】。
6.4、法人代表或授權(quán)代表須準時到會,出示身份證原件并簽名以示出席;否則,其投標將被拒絕。
6.5、逾期送達或者不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,采購代理機構(gòu)將拒絕接收。
7、投標保證金:
7.1、遞送投標文件前,投標人須交付投標保證金如下:
第一包(標段):19萬元(人民幣)第二包(標段):4.5萬元(人民幣)
7.2、繳納時間: 年 月 日 時前(含),以銀行到賬回單為準。
7.3、繳納方式:銀行轉(zhuǎn)賬、銀行電匯或銀行匯票,從投標人基本賬戶一次足額繳入到如下投標保證金托管專戶。
賬戶名: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
開戶行:建行長沙瀟湘支行
賬 號:投標人獲取的本項目(標段)投標保證金賬號
7.4、投標保證金賬號獲取:
7.4.1、投標人須登錄“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”,獲取“投標保證金賬號信息單”(可下載或打?。?,該信息單注明的賬號為繳納本項目(標段)投標保證金的唯一子賬號,請注意保密。
7.4.2、投標保證金應以投標人自身名義繳納,其名稱應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,不得以分支機構(gòu)等其他名義繳納。聯(lián)合體投標的,其投標保證金由牽頭方繳納。
7.4.3、投標人在繳納投標保證金時,應按照獲取的賬號信息單準確填寫銀行付款賬單。投標人可通過登錄“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”,查詢本單位投標保證金到賬和退還情況。
7.4.4、對項目本次招標出現(xiàn)廢標情況的,投標保證金退還至投標人投標保證金原繳納賬戶。項目重新組織招標采購時,投標人需按規(guī)定重新獲取“投標保證金賬號信息單”并繳納投標保證金。
7.5、未按時足額繳納投標保證金的,其投標將被拒絕(★)。
8、公告期限:
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(5個工作日)。
9、采購項目聯(lián)系人姓名和電話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