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州市教育體育局智慧教育采購項目答疑補遺
SZZFCG-2017526 各投標人及潛在投標人:
宿州市教育體育局智慧教育采購項目(SZZFCG-2017526)已于2017年12月29日發(fā)布采購公告及采購文件,現對本項目采購文件有關內容作如下答疑,希周知。
1.第7頁:第11項:交貨地點: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,更改為:“宿州市教育體育局”。
2.第16頁:11.5現更正為“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(yè)的投標價格給予【√】6%、【】7%、【】8%、【】9%、【】10%的扣除(在括號中打√),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”。
3.第26頁:
評標辦法:價格(10 分)原招標文件中評分項目“小型和微型企業(yè)本企業(yè)提供的服務價格給予6%-10%的扣除,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。”現更正為“小型和微型企業(yè)本企業(yè)提供的服務價格給予6%的扣除,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。”
價格分現更正為:“(1)低于或等于最高限價的為有效報價;(2)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,投標人的價格得分統(tǒng)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: 投標報價得分=(評標基準價/投標報價)×15%×100”。
4、其他要求不變。
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
2018年01月02日